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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平等的!3個中年離異男的懺悔:經歷這3件事「才知道妻子是家中頂樑柱」 當沒了女人「一個家」就散了

在婚姻裡,男人總被認為是家裡的頂樑柱,尤其是賺錢養家的男人自帶優越感。長期呆在家的女人,照顧孩子,照顧家庭,卻總被覺得是家裡多餘的人。

有人說,女人動100次離婚的念頭,都不會有任何行動;而男人動一次離婚的念頭,婚姻就會岌岌可危。

那麼在離婚這件事上很有行動力的男人,在離婚後會不會後悔?又會遭遇哪些困境呢?

以下3位30多歲離異男人的懺悔自述很有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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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不掙錢的前妻。

趙先生,42歲,婚齡14年。

趙先生和妻子是大學同學,是畢業就結婚的幸福伴侶。

工作上,妻子去了私企,趙先生進入了金融機構上班,收入不菲。

婚後一年,妻子懷孕,而趙先生的母親由於長期患有糖尿病,出現了嚴重的併發症,需要人照顧,趙先生就讓妻子辭職,一邊保胎一邊照顧母親。

「她總是把家裡打掃的一塵不染;為了照顧我媽和未出生的孩子,她考了營養師證;我的衣服都是她手洗的,乾淨利索、筆挺精神。」趙先生回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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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開始,趙先生還會因為自己獨立養家,妻子賢惠而驕傲,可隨著孩子的出生,開銷突然增大,加上行業不景氣,趙先生的收入減半,對於對妻子不工作掙錢這件事越來越介意,心裡有了不滿就會時常會掛在嘴上。

孩子一周歲時,妻子說幾個大學同學想聚聚,懷孕以來的衣服都不合身了,她想一條連衣裙,1600元。

趙先生先說,同學聚會沒意思,盲目攀比;又說孩子需要媽媽,一步也離不開;最後直接亮明態度,以妻子母乳期的身材,穿什麼都不好看,買新衣服是浪費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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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委屈地哭訴自己一年裡帶孩子、照顧婆婆的辛苦,這更惹毛了趙先生,直接回懟:「你一分錢不掙,每天連大門都不出,帶帶孩子、做做家務,能有多辛苦?」

和妻子第二次衝突發生在孩子三歲時,妻子看中一款包,888元,讓趙先生買給自己,趙先生拒絕道:「都30多歲當媽的人了,不是20多歲談戀愛的小姑娘了,別總想著花錢,要多想想辦法掙錢。」

結婚第六年,妻子生了二胎,關於妻子不能掙錢的矛盾越來越尖銳。

二胎3個月時,趙先生的岳父過生日。

「我爸過生日,每次都是我弟、我姐請客,今年咱們請一次吧。」妻子和趙先生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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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姐請客,因為人家有錢,又是老大;你弟請客,因為他是兒子,結婚時你爸送房又送車,咱們結婚時,你爸除了給13萬元嫁妝,錢還給了什麼?再說了,這麼多年,你不掙錢,他們都知道的呀,你想買單你自己掙錢去,我沒錢。」趙先生反對道。

最終,那頓飯消費3800元,妻子用信用卡支付,趙先生表示,絕不會替她還款。

兩個月後,妻子堅持和趙先生辦理了離婚手續,兩個孩子歸趙先生撫養。

離婚後,趙先生遇到的最大難題是找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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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他到家政中心,他才發現:每天兩小時的鐘點工,月工資10000+;做一日三餐,每月6000+;看孩子,每月12000+;伺候老人,每月12000+;接送孩子上學,每月4000+……

趙先生呆了,原來他那不掙錢的前妻,竟然一個人干著五六個人的活,每月工資能高達4萬多,這還不包括晚上帶孩子和照顧他飲食起居。

更讓趙先生覺得諷刺的是,再試用了三個保姆都不滿意後,他再去家政中心時,發現妻子已經成了那家家政中心的金牌月嫂,月工資50,000元,只負責照顧孩子和產婦而已。

「其實,她是學中文的,喜歡看小說、寫作,如果不是這14年婚姻,她可能另有一番作為,誰能想到,她跟了我14年,竟然做了月嫂。」趙先生說完,後悔地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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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不孝順的前妻。

孫先生,43歲,婚齡15年。

孫先生和妻子結婚時,關於婚房產生了分歧。

孫先生父母建議將舊房子賣掉付首付,按揭一套3室2廳的新房作為婚房,婚後婆媳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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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堅決反對,要求用彩禮、嫁妝、雙方積蓄買婚房,婚後婆媳不同住。

可孫先生認為妻子有這樣的想法就是不孝,並堅稱母親勤勞能幹,樸實善良,絕不會和兒媳有矛盾。


可婚後第一天晚上快婆媳大戰就上演了。

晚上,妻子去洗漱,發現孫先生泡在洗手池裡的襪子和內褲。

妻子當即發火,要求孫先生立刻手洗了自己的內褲和襪子,分開洗。

孫先生不洗,妻子不依,孫先生只好將襪子和內褲通通扔進了洗衣機裡,妻子更是火大,和孫先生爭吵起來。

婆婆站出來主持公道:「他哪兒會洗衣服,跟著我20多年,一隻襪子都沒讓他洗過。」

「那以後他的襪子、內褲,誰來洗?」妻子問。

「你呀,你是他媳婦兒,洗個襪子、內褲不是應該的嗎?」婆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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