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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娶就告你」!男子拒付165萬聘禮咬牙退婚 女方怒懟「生米已成熟飯」強勢開撕:你逃不掉

結婚這事,一旦出了問題,很多時候都沒辦法說清是非黑白。哪一方都有自己的道理,也都是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如今這個時代,婚姻向來都是你情我願的,自由是第一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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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凱(化名)最近是倒了大霉了,他和戀愛兩年的女友在談婚論嫁的時候告吹了,這兩年的付出可以說全都泡湯了,這也都不算什麼,因為這是他自己心甘情願的,婚也是他自己要求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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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正因為他把婚退了,結果麻煩找上門了。

「我已經被我女友家人堵了好幾次了,把我堵在家門口不讓我去上班,往我家門口潑油漆,往家裡扔垃圾,砸玻璃,我父母都快被弄得心肌梗塞了,連門都不敢出。

不僅在家鬧,他們還跑到我工作的地方去鬧,在公司大門口叫囂,說是要跟我討說法,把我公司的領導都驚動了,我現在在公司裡面都成了焦點人物,領導也找我談了好幾次話。

我也解釋了原因,但領導畢竟是領導,他根本不會管我的私事,也不管對與錯,只是說我這件事情給公司造成的影響非常不好,如果不能好好解決的話,可能以後會影響到我的業績考核,以及未來在公司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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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真的頭痛的要命,每天都戰戰兢兢,生怕他們突然衝出來圍堵我,現在也只是推搡我,放放狠話,也沒有真的動手,可我覺得我要是再不能給他們一個答覆,我的人身安全就要沒有保障了。

可是讓我答應他們家的要求,我是真的答應不了啊,我到底該怎麼辦才好呢?」

劉凱和女方家到底其中發生了什麼矛盾,才讓劉凱如今被如此對待,一切都要從頭開始說起。

劉凱和女友是通過媒人介紹認識的,兩家是一個村子裡的,劉凱是未婚青年,女方也是,兩家都著急孩子找對象的事情,於是就兩個年輕人就這麼被湊到了一起。

起初的時候,兩個人也並沒有對對方產生多少感情,也沒怎麼看得上對方,但是父母都覺得對方還不錯,讓兩人再試試,這一試,兩人慢慢真的產生了感情,後來倒是真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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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兩個年輕人年紀也都不大,工作也不穩定,也沒當下著急就要結婚,於是便先相處著,女孩沒有穩定的工作,劉凱的父母托關係幫未來兒媳婦找了個工資不多但是至少算得上體面的工作,最重要的是,離劉凱上班的地方很近,都在鎮子上。

自女友上班以後,便自然而然住到了劉凱在公司附近租的出租房裡,畢竟那時候兩家人都在鄉下離鎮子有些距離,劉凱家買的婚房還是期房還沒拿到手,所以雖不算正式,但兩人也的確在雙方父母的默許下,同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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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凱是個老實人,他和女友同居在一塊兒,的確是奔著結婚去的,同居近一年,婚房也拿到手了,正在準備著手裝修,兩家人覺得時機差不多了,便開始談婚論嫁,準備結婚了。

然而就在這個時候,問題出現了。女孩家談到聘禮的時候,不由分說報出了一口價,38萬(約165萬新台幣),把劉凱嚇了一大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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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凱家算的上條件普通中上,然而剛剛買了婚房,裝修也是劉凱家負責的,如今再要38萬聘禮,劉凱家是怎麼也不可能付得起,就算是付得起,劉凱也覺得這數額實在是太多了,實在是不合理。

和女友家商談的好多次,女友家都是一句話,38萬(約165萬新台幣)一分都不能少,想娶媳婦就必須要有付出,不可能讓劉凱討價還價的。

劉凱想了各種辦法,也想讓女友能幫自己說說話,可是女友卻一切都聽從父母的安排。

「我不可能胳膊肘往外拐的,父母說什麼,我只能聽,畢竟婚姻是大事,我不可能自己做主的。」

談戀愛這兩年,只要是逢年過節,劉凱都不免要花個千元給老丈人家送禮,女友的吃穿用度也都是劉凱一個人負責的,這些都是婚嫁的成本,如果結不成婚,就都收不回來了,但劉凱迫不得已,最終一咬牙一跺腳,還是選擇了退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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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凱不要了,可是女友家卻不樂意了。幾次三番找劉凱的麻煩,就是不同意退婚。

「一個黃花大閨女跟了你兩年,同居便宜都被你佔盡了,生米也都煮成熟飯了,你現在拍拍屁股就想跑,你想的可真美!你不娶,我就去告你跟你說,就算告不贏,我也讓你丟了工作,沒辦法在這片兒抬頭做人!」

前段時間,劉凱被逼急了,也說了狠話,表示自己堅決不會娶,婚姻是你情我願的,沒人能強迫的來。

然而女方家依舊根本不買賬:「就算不娶,聘禮你也得照給,這是給我家的青春補償費,和精神損失費。

人人都知道我閨女被退婚了,你不娶,我閨女以後就嫁不出去了,這就是你的責任,你逃不掉,也別想逃!」


劉凱現在很無奈,很無助。惹上這樣的女方家庭,他是進也不得退也不得,他如今肯定是不想再和女方結婚了,但也不想付出這38萬聘禮,聽起來或許很渣男,就像女方說的那樣,是個不負責任的渣男。

可事實果真是這樣嗎?大家也覺得劉凱錯了嗎?

劉凱並不是不想負責任,他最初也是真的想跟女孩結婚的,是抱著結婚的想法才跟女孩自然而然發生了親密的關係,並且同居到了一起。從一開始,其實就並不存在不想負責任佔便宜的想法,且也是對女孩有感情的。

可是,女方卻利用這個條件獅子大開口,向劉凱要求高額聘禮,女方認為劉凱對女孩的感情很深已經被套牢了,婚事不可能吹了,所以說才敢開得了這種海口。

然而就算感情再深,承擔不起還是承擔不起,劉凱只能選擇放手。


可即便是這樣,劉凱一早就踏進了這個大坑,從一開始就不可能逃脫,他是拒絕了,然而女方又怎麼會讓他輕輕鬆鬆就抽身離開呢?女方認為,是劉凱毀了女孩的清譽,所以必須要負責,要麼就像個男人負起責任娶了女孩,要麼就賠償女方的損失。

說來說去,這38萬不管用什麼方式,都得給。聽起來,那還是第一個選擇更划算一些,好歹娶了女孩,不至於虧的一無所有。

可是,婚姻這種事情,向來都是你情我願的,劉凱如今已經不想娶了,憑什麼一定要娶呢?因為責任所以要付這38萬的聘禮?非要講你情我願,本來兩人同居那也是你情我願,怎麼現在才想到吃虧,當初怎麼就沒想過要制止呢?

女孩是吃了虧,可這虧,卻沒什麼可說的,因為你情我願的情況下,慢慢產生感情,循序漸進的發生各種情侶之間會親密事情,這可都不是一個人,或者一方面使勁兒就能促就的。如今這個法治時代,感情的事情,從來就沒有強求,都是雙方自願發生才會發生,否則那就是明擺著犯罪,誰會幹,誰又敢幹呢?


不過,感情這種事情,即便剛開始是你情我願的,到最後未必就一定會有一個好結果,這也是很正常的。不會每段付出了真心的感情,都會得到回報,不是你付出的越多,就得到的越多。

我不是說所有的感情中都不存在欺騙,但只要剛開始是你情我願發生的,那麼最終有好的結果,當然更好,沒有好的結果,誰也怪不了誰。

剛開始你情我願,最終能走到一起,是莫大的幸運,而最終因為各種事情而分道揚鑣,最好也保持著最後的體面,好聚好散,也不失為一種好結局。

怕的就是有些人家,自認為吃虧,自認為是受害者,做出很多不合理的要求和行為,或許剛開始錯的就是自己,而不是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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