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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了想找個伴!「只同居不登記」日子會過得怎樣? 3位過來人的真心話:都是各取所需

所以說,搭夥養老,看上去很美,但確實不可靠,沒有法律約束,說走就走,你拿她也沒有辦法。身體好的時候不覺得怎麼樣,一旦身體不好了,也沒有了價值,人家就會狠心的離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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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歲的李姐說,我覺得我們現在很好,他對我也不錯,對孩子也不錯。先這樣過著吧,走哪說哪吧。

我 今年62歲,跟老李搭夥過日子也有2年,感覺還不錯。兒女們都不反對,老李平時待我也不錯,家務活他也搶著做,我還是比較清閑的。平時我們早晨一起去廣場晨練,買菜做飯,他在家寫字畫畫,我喜歡十字綉,養養花。

老李比我大5歲,身體比我強多了,家裡的活大部分也都是他在做,我也只是陪伴他,一起看會電視,聊會天,看他寫書法字。我們平時的生活費是他拿出來的多,我幾乎不拿錢,但我過年過節會給他孫子一些錢。孩子們開心,我也覺得很開心就可以了。老了,花銷不多,都有退休金,留著也就是個數字。

去年老李腳崴了一下,我就天天在家裡陪著他,給他做各種好吃的,都是從網路里現學現賣,他覺得我們這樣的生活很好。後來他好了,對我比以前更好了。很多人說搭夥養老不一定能夠走到頭,我覺得開心一天算一天,先這樣過吧,到時候再說。「車到山前必有路」,不瞎操心了,過好當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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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人老了,想找個伴是無可厚非的,誰也不願品嘗,獨自一人時的寂寞孤獨的滋味,想著餘生能找個陪伴自己過日子的人。男人無非是想找個能夠幫他打理生活日常的伴,女人想找個精神上有寄託的伴。

其實,老人心裡也明白,如果只搭夥過日子在一起,真的沒有安全感和心理的保障。所以才會有內心的各自小九九,才會在一些利益方面計較得失。搭夥過日子,在彼此身體好的時候,還可以,你好,我好;可一旦有一方身體不好,那就全憑各自的人品了。


來源: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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