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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都為家庭!「我忍了你22年,現在女兒大了,我們離婚吧」一位50歲媽媽深刻的自白


我說,好像張叔叔還給你買項鏈啊,給你買衣服啊,你不感動?好歹也算是浪子回頭了吧。

「唉,心冷了,再也捂不熱了。當初我嫁給他,也不圖這些,現在給我搞這些,我不僅覺得沒意思,反而會增加對他的反感,完全提不起興趣來。現在女兒也大了,我就不用顧忌那麼多了,我還能活幾年?我不想剩下的日子這樣過下去了,我要透透氣,過過自己喜歡的生活,我有我的退休金,我也不怕活不成。」

面對陳阿姨的這種堅決,我有點不解,為什麼不早不晚,偏偏在這種時候,你也是50來歲的人了,要再嫁,還有必要嗎?或者說再嫁,容易嫁嗎?女兒也不希望你們離婚吧。陳阿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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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沒想通,思想還是挺古板的。希望能給女兒一個完整的家庭,我自己幸福不幸福不重要。但現在我想通了,我女兒長大了,也交男朋友了,很快也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了。」

「我希望,作為媽媽,我能給她樹立一個榜樣——不要在婚姻里淪陷,如果你不開心,如果你感受不到愛,為什麼要一忍再忍?如果大家都一忍再忍,那我們的後代,也必然是這種性格,那我們活著,圖什麼呢?」

「你以為你忍受了這些不幸福,你就可以換來女兒的幸福,如果真的是這樣,那當然是值得的。可是,事實不是這樣的啊。女兒,她會在潛移默化的過程中受你的影響,你不幸福,很大程度上你的女兒也不會幸福。」



「以前我們太依靠男人了,覺得嫁個好人家,嫁個好男人,你就能幸福。把男人和男人的家庭,當成自己幸福的基礎。可是,未必每個女人都那麼幸運啊。遇人不淑怎麼辦?難道就要忍氣吞聲、受苦受磨一輩子?現在都什麼時代了?女人既然可以養活自己,那不管嫁什麼樣的男人,都要自己去追求幸福。我就不信一個人過不好。」

陳阿姨講了很多,我以為她會怪罪男人,但她的話,好像更多是從女人自身出發的。

這是關於婚姻,關於女人,我最近聽得最詳細、最深刻的感受,也頗具啟發意義。

是啊,女人是花,不一定非得要擺在誰家的客廳才好看,只要向陽,在哪兒都能綻放。

就算沒有人來看,你也可以五彩斑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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