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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爸媽同意!行政院今修法「滿18歲能自主結婚」掀兩派論戰 父母憂延伸出問題:「孩子才高中欸」

台灣過去對於「成年」的定義,在《刑法》上跟《民法》上不太一樣,像是18歲的青年,就可能有服兵役的義務,也可能需要納稅、負《刑法》責任,然而投票權、自主結婚等權利,卻要等到20歲才可以,讓很多民眾還有法律專家都不解,日前行政院拍板定案,主要會把《民法》中的成年年齡,調降到18歲,只要孩子年滿18歲,要結婚的話就不需要父母同意,可以自行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引起不少討論。

圖片來源:《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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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聯合新聞網》報導,行政院會今天討論多項跟青年權益有關的法案,其中法務部等部會,希望將《民法》中關於成年下修至18歲的法案完成修法,經過討論後目前已經拍板定案,將送到立法院經過三讀後,就會確定更改。

圖片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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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的發言人丁怡銘表示,這次的草案主要是調降《民法》的成年年齡,只要現行法規中,跟成年年齡有關的規定,「除非有特殊考量」,其餘的都會希望一併更改,另外關於男女結婚、訂婚的年齡,也會從原本「女性訂婚年齡15歲」修正為「男女訂婚年齡都是17歲」,原本規定「女性結婚年齡16歲」,也會修改成「男女結婚年齡一律為18歲」。

圖片來源:《聯合新聞網》

圖片來源:《鉅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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