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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親一見鍾情!雙方父母滿意「戀愛僅8天」住到男友家 今懷孕2個月卻「因外泄私事」被趕出門

按理說,即便分手也該是羅先生提出來,婆婆出面干涉,也能看出羅先生的沒有擔當,這也能理解他為何33歲還沒有結婚,光鮮的表面下,是立場不堅定和「媽寶」,感情還沒穩定就住一起,遇到矛盾就躲到一邊,讓母親給自己擦屁股,真夠軟弱的。

小敏只能回到娘家,難過之餘又發現一個更麻煩的事,她懷孕了,已經2個月。為了孩子,她想有一個穩定的家,也就有了文章開頭的求助,她覺得羅先生家庭條件還可以,兩人已經有愛的結晶,不如趕緊組建家庭。

圖片來源: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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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的想法被羅先生拒絕,羅先生甚至懷疑身孕的真實性,他要求再次去做檢查,並拿出檢測報告,結果依然是懷孕,羅先生無話可無說,只能推脫兩人性格不合,感情難以繼續。


在調解員的幫助下,小敏再次來到羅先生家,家裡只有羅先生的母親,她直言兒子在上班,小敏沒必要再來了。小敏哭了:「孩子是無辜的,你們為什麼不能接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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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眼裡沒有一絲感情,懟道:「你把私事亂講,什麼都告訴你母親,這樣做合適嗎?你母親還到村裡調查,我們家不要面子的嗎?既然不信任,就不要在一起,省得以後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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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看了小敏的經歷,網友們議論紛紛。有網友說:「女孩一開始就做錯了,如果不那麼急迫住到男方家,分手對她來說是好事,最起碼看清一個人,她的被動都是自找的。」也有網友說:「這樣的男子還會繼續單身下去,人品太差,對自己做的事情負責是最起碼的擔當,以後還有哪個女孩敢跟他戀愛,知道這件事就得趕緊跑。」


還有網友說:「婆婆也是奇葩,你家沒有問題,為何要害怕被調查,人家把女兒養到20多歲,要嫁到你們家前,打聽一下你家的情況怎麼了,要是我家兒子找了女友,我就主動把自家情況說清楚,坦蕩一些不好嗎?」是啊!與人交往坦誠相待最合適,越是害怕別人打聽,越是說明有問題,而且婚姻的原則是真誠,如果失去了這個條件,只會埋下矛盾的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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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今日頭條


當然,在這件事中,小敏和父母也有一定的問題。首先,羅先生第一次去女方家,不管什麼原因,都沒必要留宿,如果一定要留下,可以在附近旅館開個房間,要知道,女孩的好名聲是最好的嫁妝。其次,男方邀請小敏去做客,小敏要懂得拒絕,去對方家裡吃頓飯,就該找機會辭別,你的自愛,會讓男方更珍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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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於羅先生和父母,做人做事,要先反省自己,欺負一個女孩子,不會顯得你們有多能幹,反而容易被鄰居朋友們輕視。你們可以不接納小敏,但不能推卸自己的責任,主動承擔,妥善解決才是上策。人生路很長,很多人在遇到事情時,總是習慣性規避風險,但對於感情來說,承擔意味著收穫,你有擔當的勇氣,才有可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生活。


參考來源: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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