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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嫁就別認我!不顧反對「嫁大14歲農民」父親狠斷關係 18年後「看到家人回信」淚流滿面

一個是如花似玉的城裡姑娘,一個是帶著3個孩子、侍奉老母的光棍漢,所有人都覺得他們不合適,住在一起的女知青也苦苦相勸,但張芬卻覺得自己找到了「真命天子」,對這些話充耳不聞。

很快,張芬與鄉下一個帶3個孩子的鰥夫在一起的事情,便傳到了張芬父親耳中,張父很生氣,給張芬寄來一封信:「我不許你留在那裡,否則就別認我這個父親。」。

跟信寄來的,還有一份招工表,有了這張表,張芬就能返鄉了,但張芬卻毫不猶豫,當著譚順發的面,將這份招工表給燒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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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芬的兩個弟弟聽到姐姐跟鰥夫談戀愛,生怕姐姐是受人蒙蔽,來信威脅張芬:「敢跟這樣一個男人結婚,我們打.斷你的腿。」。

收到弟弟們的信,張芬害怕了,她沒敢回信,但與譚順發在一起的信念,卻絲毫沒有動搖。

很快,時間到了1972年,這時,跟她一同下鄉的知青們陸續回城,此時的譚順發滿臉擔憂,生怕自己的愛人離自己而去。

為了讓譚順發安心,張芬帶著譚順發去領結婚證,二人的情況,也讓民政局的人驚訝不已,張芬解釋半天,民政局的工作人員還是不敢蓋章,這讓張芬有些惱怒:「知青和農民結婚犯法了嗎?」。

最終,二人如願以償成婚,這一年,張芬22歲,而譚順發已經36歲。

結婚後的張芬,算是在大山紮根,雖然貧寒,但卻甘之如飴,結婚的第二年,張芬又給譚順發生了一個兒子,3年後,二人又生了一個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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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了張芬,譚順發更是努力工作,在夫妻二人的共同努力下,日子漸漸好過了起來。

可張芬,卻一直不敢聯繫城裡的家人,直到1989年年底,張芬才鼓足勇氣,給弟弟寫信:「我想回家過年,你們歡迎嗎?」,這是張芬與譚順發成婚一來,第一次聯繫家人。

終究是血親相連的一家人,她的弟弟怎麼會不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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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允許,時隔18年,張芬第一次踏進家門,不過,她沒敢帶著丈夫譚順發,直到2003年,譚順發才第一次與張芬的家人見面,可惜的是,此時,張芬的父親已經離世2年,沒能親眼見到自己的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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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給譚順發後,夫妻二人感情一直很好,但貧賤夫妻,也有遇到難處的時候,比如,1997年,她與譚順發的小兒子譚洪斌學費4500元,這對當時的譚家來說,就是一筆天文數字。

為了湊齊學費,譚順發與前妻的二兒子譚智強賣掉了家裡的唯一耕牛,張芬的兒子譚東富把打工所得全部拿出,張芬又是信用社貸款,又是借高利,這才算是送小兒子進了大學。

小兒子上大學的這5年,全家人咬緊牙關過日子,對於供弟弟上學一事兒,譚東富是毫無怨言,原因無他,張芬嫁給父親的時候,他們才十幾歲,張芬對他們是視如己出。


如今的張芬,已經70歲,在農村生活將近50年,對於當初的選擇,張芬從未後悔過,誰能想到,當初還沒到目的地,便想著回城的女知青,卻在大山中生活一輩子,或許,是因為愛情吧?

真正的相愛沒有任何條件束縛,他們用真心對待彼此,一起度過生活難關,即使生活困苦,只要有彼此在身邊就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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