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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30年「出軌29年」!前夫離婚後患癌「求助3情人」遭打臉 前妻卻含笑說出兩字

在之後的生意往來中,亦紅也是無事不登三寶殿,陳先生對亦紅也有諸多幫助,而這些幫助也都被亦紅的投懷送抱抵消了。

就在兩年前,亦紅獅子大張口,要借20萬元,陳先生含糊其辭好幾次,都沒有答應。


終於,有一天,亦紅丈夫將陳先生和亦紅出軌的證據擺在陳先生面前,勒索陳先生10萬元,礙於面子,陳先生吃了啞巴虧。有人提醒陳先生,這是亦紅和丈夫一起給陳先生下的套,可陳先生不以為然,因為亦紅不止一次哭訴,她是因為孩子才維持著和丈夫的婚姻關係,於是陳先生仍然和亦紅保持著不正當的男女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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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相好下來,陳先生在亦紅身上的花銷,少說也有幾十萬。當陳先生告知亦紅自己患癌,並希望亦紅來照顧自己時,亦紅的回答是:「我們的事,我丈夫是知道的,我若去照顧你,他會把我的腿打斷,再說了,這些年我也沒有虧待過你,咱們早就兩清了。」亦紅掛斷了電話,並將陳先生拉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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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無情的情人。

「在她心裡,我一直是他們全家的救命恩人,她一再表示,願意為了我做任何事,可現在卻連見我一面都不肯。」陳先生指責自己的情人小林(化名)道。


陳先生介紹,她和小林是中學同學,一次同學聚會中,他得知小林丈夫出了車禍,生活難以維繫,班長呼籲大家為小林捐款,在捐款的同學中,陳先生捐款最多,並且幫助小林介紹了工作。沒多久,小林請陳先生吃飯,表示感謝之餘,傾訴生活上的困難和與丈夫的不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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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之後,小林給陳先生織了一條毛巾,哭訴孩子上小學遇到的困難,陳先生托關係,幫小林解決了孩子上學的事。再之後,小林給陳先生送了一盒品牌內褲,來試探陳先生的態度,陳先生高興收下,兩人隨即發生關係,之後,陳先生資助小林買房首付5萬元。在最近的幾年裡,小林丈夫包工程、小孩升中學、購車、換房……多多少少,陳先生付出的金錢不下20餘萬元,還有大量的人脈關係,而小林家也從當年的困難戶過成了現在有房、有車、有工程的富有人家。


「你只伺候我一周就可以,我出院之後,再也不麻煩你。」陳先生懇求小林道。「就一周時間,你找誰伺候你不行啊。一日夫妻百日恩,你找你前妻呀;養兒防老,你也有子女啊;實在不行,你不是在和別的女人同居嗎?你給人家買了房、買了車,你去找她呀,我不能去伺候你,我有丈夫、有孩子,我的家一天也離不開我。」小玲說完,掛了電話,拉黑了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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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消失的同居者。

「小芳(化名)和我同居三年了,她住的公寓,開的車,穿的衣服鞋子,背的包,都是我給她買的,三年了,她還向我求過三次婚呢,可我體檢接到複查通知的第二天,她就消失了。」陳先生氣憤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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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介紹,小芳才27歲,4年前大學畢業,在社會上求職,四處碰壁後到一家房地產中介任職,風吹日晒,夏天穿毛絨玩具衣服發傳單,捂得一身痱子;冬天穿單薄工作服接待客戶,凍得手腳哆嗦,她本人又愛偷懶花銷,月薪高則2000元到3000元,低則1500元到2000元,連支付房租、一日三餐都難。


一次酒會上,小芳認識了陳先生,兩個月後,小芳成了陳先生工作上的助理;半年後,小芳成了陳先生的情人;一年後,陳先生以小芳的名義購買了一套兩居室的公寓,從此兩人過起了同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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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第一年,小芳弟弟結婚,陳先生隨禮3萬元。同居第二年,小芳父親生病住院,從醫藥費到護工費,都由陳先生支付,約10萬元。去年,小芳說閨蜜聚會時,只有她沒有車,陳先生又給小芳添置了十四萬的轎車一輛。「她說她離不開我,只要我離婚,她馬上就和我結婚,這些話她每隔一段時間就會說一次,現在我手上的戒指,還是她為我選的呢。」陳先生說。可現在,小芳把手機號換了,微信不回,公寓出租了,幾乎人間蒸發。


05、寫在最後。

「真沒想到,到最後我會落得孤家寡人一個,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陳先生說完,痛哭流涕。可天下哪有後悔葯可吃,一輩子又哪有後悔路可走呢?願陳先生的遭遇,能給生活中誤入歧途的人敲響警鐘吧。

願以上文字,與我的讀者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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