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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喝水也不行?女員工「每天裝水回家喝」被告竊盜 老闆不爽「上法院求償2萬5」最後被法官打臉

高雄簡易庭法官認為,因考量蔡女裝水回家喝的時間長達一年的時間,補習班和羊男都知情,而且飲水機上方也都裝有監視器,若認為此舉不妥早就應該出手制止,而非一再放任地不表態,直到爆出勞資糾紛後才決定提告求償,因此不管是刑事還是民事的部分,都因罪證不足,予以蔡女不起訴處分,認定楊男的請求無理,判處楊男敗訴。

圖/翻攝自自由時報

即便是後楊男不服再次上訴,但高雄地院法官也認為楊男沒有明令禁止員工裝水回家,加上蔡女的行為楊男知悉且默示同意,楊男權利並沒有受損,因此駁回楊男上訴,全案定讞。


只能說當人撕破臉的時候,真的是什麼事情都可以拿來爭啊...不知道大家對於這件事情有什麼樣的想法呢?


參考來源: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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