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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老母親對離婚女兒的忠告:不管多吃虧,這三樣東西不能爭!

離婚的女人,經常會遭到娘家人嫌棄,如果再帶著一個孩子,日子可想而知,自己不僅要工作養活自己還要養活孩子,負擔非常大。不爭奪孩子的撫養權並不代表不愛孩子,只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有更幸福的生活。

平平想起母親說過的話:不為自己,為了孩子,你也要慎重考慮自己是否能給孩子帶來幸福,如果可以,那你可以選擇撫養孩子,如果沒有能力,那就不要去爭奪。兩個人好好商量,以後你去看孩子也會方便一些,不至於鬧得那麼不愉快,最後想去看孩子都要被阻攔。

3.不過分爭奪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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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這句詩主要講出了個人的自私,同為夫妻無論何時,我們都應該為對方考慮,錢財乃身外之物,沒有必要因為錢財鬧得雞飛狗跳。

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你們可以商量好後分配,但是一定不能夠獅子大開口,提各種過分的要求,既然已經決定離婚了,那就好聚好散,日子還很長,沒有必要因為這些事情而氣壞了自己或者和對方結成仇,讓人家背後唾罵。

母親的勸解讓平平回歸了很多理智,既然兩個人過不下去了,那就好聚好散,雖然現在沒有感情,但是兩個人之前還是非常相愛的,平平也不想因為這些事情讓自己在李曉的心裡留下更多的厭惡,畢竟兩個人曾經相愛過,希望以後回憶起來,會是一段美好的時光。

結語

有人說看一個姑娘如何,去她家看看丈母娘就能夠知道。平平有一個如此善解人意,明白事理的母親,也許自己現在過得不幸福,但是以後的路也不會太難走,畢竟母親教給她的都是善良和大愛。

人生漫長,在這中間我們可以做錯事,但是一定要及時改正,就像平平一樣,婚姻不幸福可以離婚及時止損,因為放手也是另外一種幸福。但是我們一定要端正自己的態度,要做一個理智的人,永遠懷有一顆大愛的心。這樣即使離婚了,未來也很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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