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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媳,一大家20人的年夜飯,包給你做了!」 阿姨對不起,我們離婚了!

今年過年正好趕上李茉父親70大壽,李茉作為女兒說什麼都要回去給父親賀壽。

李茉跟丈夫商量著過年提前一個星期就回去娘家,這樣可以多玩幾天,但是卻遭到了丈夫的強烈反對。

因為婆婆前幾天跳廣場舞的時候摔倒了,傷到了腿,估計一個月都不能下地走路。這過年一大家族人都會回來這裡,婆婆肯定是沒辦法招待的。而且李茉已經連續做了4年的年夜飯,大家都很喜歡她做的川菜。

丈夫反對李茉回娘家過年,李茉堅持要走,她必須要盡到做女兒的孝心。兩個人大吵一番,最後她老公說:「你要回娘家過年可以,那就離婚,別回來了!」

李茉也不甘示弱,自己遠嫁這麼多年,受了這麼多委屈,丈夫不僅一點都不體貼自己,現在連老丈人70大壽都不去了,還威脅要離婚。李茉說:「離就離,你別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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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李茉就開始收拾行李,打算天一亮就回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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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天李茉拉著行李就要走,恰巧被婆婆看見了,婆婆對李茉說:「兒媳,你這是要去哪兒?早點回來,一大家20人的年夜飯,包給你做了!」

李茉回答一句:「阿姨對不起,我們離婚了!」說罷,她拖著行李箱頭也不回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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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可能是一句氣話而已,但是李茉卻堅定了自己的立場,她要回娘家給父親祝壽。嫁過來婆家5年做了4年的年夜飯,每次都是幾大桌人,她徹底累了。回到娘家她什麼都不用做,媽媽心疼女兒,都讓女兒好好歇著,婆婆雖然也是媽,但是心思卻完全不同。

我認為:過年一家人團聚吃年夜飯是一種物質和精神的雙重享受!準備年夜飯不是某一位家庭婦女的事情,而是全家老少都應該參與的事情,誰有空就要去搭一把手。這樣才是有過年的氛圍!

如果實在沒有人願意動手,那就去酒店訂一桌年夜飯也行!就像李茉家裡的情況,李茉要回娘家祝壽,婆婆腿腳不便,這完全可以去酒店預定一桌年夜飯,不用吵到要離婚的地步。

話題:你家的年夜飯都是誰參與做得,在家裡吃,還是在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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