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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歸仁命案重審!當年嫌犯「蹲冤獄18年」法院改判無罪 「獲賠2391萬元」律師不滿:還可以更高

圖片來源:鏡週刊、中時新聞網


而謝志宏的律師團對 於結果並不滿意,持續聲請覆審,而司法院補償庭再審認為,原本提到謝志宏沒有將否認犯行的「行蹤交代稿」交給檢方,不過當時他已經遭到羈押本來就無法自行蒐集有利的證據提交,不能將此怪罪到他的身上。最後補償庭決定「撤銷」賠償金每日不能超過3500元的裁定,未來有可能可以申請到超過2391萬的賠償金。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


被誤關了18年...老實說這個已經不是金錢能夠彌補的了...大家支持他繼續爭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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