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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稱「男版孫燕姿」!26歲憑「一首歌爆紅」後卻選擇剃度出家 還俗沉寂6年「43歲重返舞台」翻紅

那晚,他拉開窗戶,望著車水馬龍,想著跳下去死了算了

「但想想還有很多歌沒唱,家人還沒照顧,我還是先活著吧。」

一熬就是3年,終於熬到合約到期,他第一時間幹了一件震驚樂壇的事——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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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紅偶像削髮為僧?全世界都覺得黃義達精神出問題。

恰恰相反,這讓他想通了一些問題:「我是做音樂的,不是賣音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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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俗后,他簽了新的公司,出了新的專輯《微光》,但這一次沒有口水歌。「我希望你們聽我的歌,想起的是自己的故事。」

他極少參加綜藝和宣傳,社交軟體更是幾年不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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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做作曲家,不想做藝人。」

他給BOBO寫了《戀愛新手》,給喬任梁寫了《和你在一起》,給電視劇《錦繡未央》寫了主題曲......

他一直沒有結婚,43歲還是孤身一人。

在一次採訪上,有人替少年的我問了那個問題:為什麼會寫出《那女孩對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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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義達露出那顆長歪的小虎牙說道:「我曾喜歡過一個女孩。那女孩對我說:你養不起我。」

在17年前的報紙上,我找到了這個故事,很狗血,很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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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那年,男孩在朋友的生日會上認識了一個女孩,情竇初開,一見鍾情。

像極了偶像劇開頭,女孩家境富裕,男孩尚未成名,窮得叮噹響。

少年總以為愛情可以打敗現實,可在一起2個月後,男孩發現女孩把他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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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打電話質問,那邊只是淡淡地說了一句:

你養不起我。

於是,便有了《那女孩對我說》。

幾年後,男孩出道爆火,《那女孩對我說》街知巷聞,他把所有的愛意藏在旋律里,在城市的上空不斷重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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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給女孩送了CD,約她吃晚飯,那夜夏風微涼,男孩有好多話要說。

可還沒等他盡訴心聲,女孩便搶先道:

「可以幫我個忙嗎?你現在站到馬路上讓車撞死,死得愈快愈好,在我面前消失。」

原來,多年後你不僅配不上她,還打擾了她。

時隔多年,故事的真偽已不可考,但我似乎窺見,黃義達聲音里的克制和矜持來自何方。

他從不露骨表白,也不撕心裂肺,他像個孤獨站在時光里的男孩,輕聲說:

就送你到這了,如果你還記得我,隨時回頭看看我。

而事實上,他確實還佇立在時光里。

他新換的微博頭像,是10年前的自拍。

他的上一張專輯,已經是9年前。

歌迷催他,他就只是笑:「曲子都寫好了,就剩歌詞了,但我不想為發而發。」

「真正的好音樂不只是好聽,它像一個容器,把聽者的故事存進去。」

如今,黃義達已經43歲了,他又留回了長發,可那些聽歌的人,回不去了吧?

結婚了嗎?成家了吧?

那個曾經喜歡的女孩/男孩,還記得嗎?

我想,或許只有錯過了的人,才會真正聽懂黃義達的《那女孩對我說》吧?就像塞林格寫的那句話:

有人認為愛是婚姻,是清晨六點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許真是這樣的,萊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怎麼想嗎,我覺得愛是想觸碰又收回手




文章來源: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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