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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想接母親到身邊養老!65歲的母親:可以「但我有5個前提條件」 很現實「但句句在理」值得大家借鑒

說實在話,我的兒子在外安家立業十來年,一直都沒說過要把我接過去同住,如今突然提出這麼邀請,也是讓我欣喜萬分,好像我這個沒出息的兒子,開始懂得孝順了。

但是,當兒子提出接我同住的意見後,後面陸陸續續地跟我商量了很多東西,兒子說我去他家住了,老家的車子就可以賣掉,房子也可以賣掉,賣的錢就交給他保管,他會讓我餘生享福不盡的。

對於兒子這樣的想法,讓我心裡泛起了嘀咕,感覺兒子好像另有所圖似的。但我也不好去揣摩,也不好去拒絕,畢竟我也老了,是時候讓兒子好好贍養我了。就這樣,為了沒有顧慮地去兒子家生活,我就對兒子提出了一些要求:「我可以去你那邊同住,但前提是你必須答應我這5個條件,這樣我才會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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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家的車子可以賣了,但房子不能賣,這是我們在老家唯一的家,賣了就沒有根了。還有就算房子要賣,也不會把賣房錢只留給你,畢竟你還有個姐姐,她也是我的女兒,未來我百年過後,這房子是要你們姐弟倆平分的。

2、我現在每個月有3000元退休金,可以拿出點錢來作為我的生活費,但不會太多,一個月1000元。而且我手裡的幾十萬存款,是我的養老錢,是為了老了有個萬一做準備的,所以這錢我也不可能交給你保管。不是我不信任你,只是我把錢交給你了,到時候你們就會大手大腳的花錢,再加上我給你錢容易,可我要向你拿錢就可能沒那麼方便了。

3、我也一把年紀了,到了你家裡,我可以幫忙做點輕便的家務事,買買菜做做飯我倒是可以的。但是要我承包家裡所有家務,或要我接送孩子,這我是不可能接受的,因為我來是奔著養老來的,不是給你們做免費保姆的,這不是我自私,也不是我懶惰,只是我對自己的一種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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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和你們同住,你們不得干涉我的自由,我平時要去打麻將、跳廣場舞的,或者我想去買什麼保健品、上什麼老年課,更或者我的一些飲食習慣,生活愛好等等,你們也不能限制我。因為我花我的錢,滿足我的開心,那是我的自由。

5、如果我病到不能自理了,我不會求你們要怎麼照顧,也不會一直住在這個家裡,「久病床前無孝子」這個道理,我還是懂得。所以當我不能自理,需要有人護理生活,你們就把我送回老家,用我的錢給我請個保姆,然後你們姐弟倆,經常回來看望我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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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麼5個條件,沒有很過分,也沒有很極致。兒子也欣然同意,一切遵從我的要求,並且還保證會對我好好的,我說不賣房就不賣房,說不上交養老錢就不上交。

如今我在兒子住了快半年了,確實一切都按照我的期望度過,每天就買菜做飯,唱歌跳舞,不會太勞累,也不會跟兒子兒媳有什麼爭吵,日子過得很幸福。雖然現在才剛剛相處不久,不能確定未來就沒有什麼變數,但是我心裡卻是這樣想「得過且過,過一天是一天」,真到了兒子違背我的提出條件的時候,我也可以大方得體的退齣兒子的家,回自己家養老,或去養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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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提出這些條件的初衷,只是事先跟兒子挑明,把什麼醜話都說到前頭,未來才會活得很被動。

就比如過去很多老人,子女一提出要接他們到身邊養老,他們就高興到沖昏了頭,什麼條件都不提,反而子女要他們怎麼做,他們就竭力怎麼做。要他們賣掉老宅子,上交養老錢,並且要他們來家裡操持全部家務,做個免費保姆,他們也欣然答應。

可是,什麼都不提,事事順著子女的父母,最後都會和子女住得不愉快,晚年也活得不盡人意。因為老房子沒了,不開心想走也沒地方可去;養老錢在子女手裡,要錢花時,也要低頭跟子女拿,而且還不一定能要到。在家裡操心操肺,乾死累活,到頭來累出一身病,可能還不會得到子女的體諒和關心。


所以,我們跟著子女同住養老時,一定要把丑話說在前頭,有啥條件就提啥條件,但不要太過分。這樣子女才會明白我們的態度,也才會依照我們的條件履行贍養義務,這期間也能減少很多矛盾。

說來說去,人老了就是要學會對自己好一點,對子女一些不合理的索求要學會拒絕,別事事順著子女,還要把自己的健康和養老放在心上,別什麼都等著子女來搞定,因為我們都是獨立的個體,要學會自我珍重。

參考來源: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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