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平等的!3個中年離異男的懺悔:經歷這3件事「才知道妻子是家中頂樑柱」 當沒了女人「一個家」就散了

在婚姻裡,男人總被認為是家裡的頂樑柱,尤其是賺錢養家的男人自帶優越感。長期呆在家的女人,照顧孩子,照顧家庭,卻總被覺得是家裡多餘的人。

有人說,女人動100次離婚的念頭,都不會有任何行動;而男人動一次離婚的念頭,婚姻就會岌岌可危。

那麼在離婚這件事上很有行動力的男人,在離婚後會不會後悔?又會遭遇哪些困境呢?

以下3位30多歲離異男人的懺悔自述很有代表性。

01、不掙錢的前妻。

趙先生,42歲,婚齡14年。

趙先生和妻子是大學同學,是畢業就結婚的幸福伴侶。

工作上,妻子去了私企,趙先生進入了金融機構上班,收入不菲。

婚後一年,妻子懷孕,而趙先生的母親由於長期患有糖尿病,出現了嚴重的併發症,需要人照顧,趙先生就讓妻子辭職,一邊保胎一邊照顧母親。

「她總是把家裡打掃的一塵不染;為了照顧我媽和未出生的孩子,她考了營養師證;我的衣服都是她手洗的,乾淨利索、筆挺精神。」趙先生回憶道。

剛開始,趙先生還會因為自己獨立養家,妻子賢惠而驕傲,可隨著孩子的出生,開銷突然增大,加上行業不景氣,趙先生的收入減半,對於對妻子不工作掙錢這件事越來越介意,心裡有了不滿就會時常會掛在嘴上。

孩子一周歲時,妻子說幾個大學同學想聚聚,懷孕以來的衣服都不合身了,她想一條連衣裙,1600元。

趙先生先說,同學聚會沒意思,盲目攀比;又說孩子需要媽媽,一步也離不開;最後直接亮明態度,以妻子母乳期的身材,穿什麼都不好看,買新衣服是浪費錢。

妻子委屈地哭訴自己一年裡帶孩子、照顧婆婆的辛苦,這更惹毛了趙先生,直接回懟:「你一分錢不掙,每天連大門都不出,帶帶孩子、做做家務,能有多辛苦?」

和妻子第二次衝突發生在孩子三歲時,妻子看中一款包,888元,讓趙先生買給自己,趙先生拒絕道:「都30多歲當媽的人了,不是20多歲談戀愛的小姑娘了,別總想著花錢,要多想想辦法掙錢。」

結婚第六年,妻子生了二胎,關於妻子不能掙錢的矛盾越來越尖銳。

二胎3個月時,趙先生的岳父過生日。

「我爸過生日,每次都是我弟、我姐請客,今年咱們請一次吧。」妻子和趙先生商量。

「你姐請客,因為人家有錢,又是老大;你弟請客,因為他是兒子,結婚時你爸送房又送車,咱們結婚時,你爸除了給13萬元嫁妝,錢還給了什麼?再說了,這麼多年,你不掙錢,他們都知道的呀,你想買單你自己掙錢去,我沒錢。」趙先生反對道。

最終,那頓飯消費3800元,妻子用信用卡支付,趙先生表示,絕不會替她還款。

兩個月後,妻子堅持和趙先生辦理了離婚手續,兩個孩子歸趙先生撫養。

離婚後,趙先生遇到的最大難題是找保姆。

當他到家政中心,他才發現:每天兩小時的鐘點工,月工資10000+;做一日三餐,每月6000+;看孩子,每月12000+;伺候老人,每月12000+;接送孩子上學,每月4000+……

趙先生呆了,原來他那不掙錢的前妻,竟然一個人干著五六個人的活,每月工資能高達4萬多,這還不包括晚上帶孩子和照顧他飲食起居。

更讓趙先生覺得諷刺的是,再試用了三個保姆都不滿意後,他再去家政中心時,發現妻子已經成了那家家政中心的金牌月嫂,月工資50,000元,只負責照顧孩子和產婦而已。

「其實,她是學中文的,喜歡看小說、寫作,如果不是這14年婚姻,她可能另有一番作為,誰能想到,她跟了我14年,竟然做了月嫂。」趙先生說完,後悔地哭了。

02、不孝順的前妻。

孫先生,43歲,婚齡15年。

孫先生和妻子結婚時,關於婚房產生了分歧。

孫先生父母建議將舊房子賣掉付首付,按揭一套3室2廳的新房作為婚房,婚後婆媳同住。

妻子堅決反對,要求用彩禮、嫁妝、雙方積蓄買婚房,婚後婆媳不同住。

可孫先生認為妻子有這樣的想法就是不孝,並堅稱母親勤勞能幹,樸實善良,絕不會和兒媳有矛盾。

可婚後第一天晚上快婆媳大戰就上演了。

晚上,妻子去洗漱,發現孫先生泡在洗手池裡的襪子和內褲。

妻子當即發火,要求孫先生立刻手洗了自己的內褲和襪子,分開洗。

孫先生不洗,妻子不依,孫先生只好將襪子和內褲通通扔進了洗衣機裡,妻子更是火大,和孫先生爭吵起來。

婆婆站出來主持公道:「他哪兒會洗衣服,跟著我20多年,一隻襪子都沒讓他洗過。」

「那以後他的襪子、內褲,誰來洗?」妻子問。

「你呀,你是他媳婦兒,洗個襪子、內褲不是應該的嗎?」婆婆說。

「我是他媳婦,不是他媽,要洗你洗,我絕不會洗。」妻子強硬回懟。

孫先生因此和妻子冷戰半個月。

還有一次,妻子給孫先生買了一身西裝,試穿時孫先生非常滿意,說明天上班穿,可第二天早上,母親遞給孫先生一身衣服,對妻子說:「他不喜歡穿西裝。」

妻子看了孫先生一眼,又看了西裝一眼,孫先生卻穿上了媽媽遞過來的衣服。

婆婆不屑地對兒媳說:「你的審美還是太差了。」

為此,妻子賭氣好幾天,孫先生訓斥她:「一件衣服也要和婆婆爭?真不孝順!」

在結婚一年後,母親提出,孫先生和妻子必須交出結婚時的彩禮錢、嫁妝錢,以及兩人的積蓄和工資卡,用來償還買婚房時的借款和部分貸款。

孫先生表示很合理啊,妻子卻堅決反對,兩人爭吵了起來,母親一語定音:「很簡單啊,不交錢就別住。」

妻子聽完,流著眼淚收拾東西,當天晚上就搬了出去,當時,妻子已經懷孕6個月,時間是晚上23點。

因為覺得妻子不孝順,頂撞了母親,孫先生並沒有去追妻子。

之後,孫先生和妻子租房3年,後來按揭一套小三居,婆媳交際少,矛盾也少。

可妻子不孝順婆婆,一直是孫先生心裡的刺兒。

去年7月份,母親突發中風住院,這時,妻子剛生了二胎,孫先生要求搬回家和父母同住,妻子辭職,在家照顧孩子和母親。

妻子堅決反對,提出孫先生可以搬回家照顧母親;也可以雇保姆、請護工,錢她來出;公婆也可以租住在同一小區,房租她來出,等解決方法。

在這件事上孫先生沒有和妻子達成一致意見,當他再次指著妻子的鼻子說她不孝順時,妻子提出離婚。

離婚後,孫先生遇到的最大難題是再婚。

相親時,有3次,當他向對方提及離婚的原因時,對方就離開了;有2次,當孫先生表示婚後要和母親同住時,對方也離開了。

03、又傻又笨的前妻。

劉先生,40歲,,婚齡11年。

劉先生和妻子的婚姻終結於出軌和欺騙。

劉先生和妻子認識時,劉先生是超市的貨車司機,妻子是收銀員,當時一窮二白的劉先生向妻子保證,一定會買房買車娶她,可不到半年,劉先生就讓妻子未婚先孕,草草結婚了。

婚後,劉先生和妻子三年生倆,妻子辭職,做起了家庭主婦,劉先生開了連鎖超市,經濟逐漸好起來,可劉先生的花花腸子也活躍起來。

有一次,劉先生帶一個年輕店員去外地出差、開房,事後,女店員索要了一款7.8萬元的包,劉先生想著家中還有老婆,就把酒店的免費牙膏、牙刷、香皂、一次性拖鞋帶回家送給老婆,老婆高興壞了。

當妻子看到劉先生給店員買的7.8萬元的包的發票時,劉先生謊稱是送客戶的禮物,妻子沒有懷疑。

之後,劉先生有了固定小三,隔三差五以工作忙為由夜不歸宿。有一次,雙11,小三讓劉先生幫她清空購物車,共計111,999元,商品有首飾、化妝品、奢侈衣物。

出於愧疚,劉先生提出幫妻子清空購物車,妻子激動到哭,共計9372元,商品有柴米油鹽、老人衣物、孩子玩具、學慣用品。

之後,有人暗示妻子,丈夫有出軌行為,妻子問劉先生,劉先生只用一句:「沒有的事。」就打發了妻子。

去年過年時,妻子帶孩子去醫院掛急診,親眼看到了劉先生帶著小三去打胎,眼見為實,妻子堅持離婚。

「離就離唄,這些年我對得起她,她除了生孩子、做家務,還能幹什麼?」劉先生說。

離婚後,劉先生最大的難題是讓小三轉正。

可小三表示:一、她不會和公婆同住,不會孝敬公婆;二、她不會生養孩子;三、為了保證劉先生不再出軌,要給足她婚前經濟保障;四、每月生活費過萬,一年出國游兩次;五、家中要請保姆,她不會做家務。

至此,劉先生才明白,妻子就是妻子,小三就是小三,不是同類。

04、寫在最後。

婚姻本來就是一段男女平等、互相體諒、共同成長、彼此感恩的旅程;男尊女卑、自以為是、道德綁架、突破底線等行為,會降低婚姻的質量,甚至將其摧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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