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已論及婚嫁!回老家偶遇「20年前被父母拆散的初戀」 見到她那刻「我才明白當年父母的苦心」
因為妻子侄女結婚的緣故,我們一家人回到老家的小鎮喝喜酒。在和家人團聚的時候,連續好幾頓大魚大肉吃得太膩了,晚上就叫了個外送麻辣,也算是在外漂了這麼多年的人解解嘴饞吧。
大概半個小時,大舅哥的手機就響了,說是外送送到社區門口,社區保全不讓進,讓我們自己出去拿。
沒有辦法,我犯的錯只能自己彌補,穿上衣服換了鞋出到社區門口,遠遠看見有個穿黃色衣服的外送員在門口東張西望。
我走近一看,外送員竟然還是個女的,年紀應該也和我不相上下。心裡還在感嘆,這年頭真的不容易啊,這年紀還在送外送,這世間的辛酸,真的只有你想不到,沒有你看不到的。
外送員應該等了幾分鐘了,一臉的焦躁不說,見我走近了還大聲吆喝著,說你怎麼走得這麼慢啊。
我無奈地抬頭笑了笑,一邊說自己對這裡不熟,剛剛還走反了方向,所以來遲了點。話說到一半我就噎住了。
因為走近才發現,這個外送員竟然還是熟人,只是很多年沒有見過面了。
見我說一半留一半的,外送員也盯著我了,一小陣短暫的沉默,然後不約而同地指著對方說:是你……
不錯,送外送的竟然是秀媚,我的初戀女友。我們曾經甚至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只是後來被父母強烈反對,甚至不擇手段「強拆」,我們才不得已分開的。
我尷尬地笑了笑,接過她手裡的外送袋,輕聲說了句好巧啊,就不知道怎麼往下說了。
秀媚臉上反倒顯得相對平靜,一連串說了很多話,大概就是說,不仔細看還真認不出來了,二十多年不見了,真的這麼巧之類。
我簡單說自己是在這裡做客,回家喝喜酒的,秀媚應該是很趕時間,抱歉地朝我笑了一下,說不能陪你多說了,有時間再聊,就急匆匆地起著電動車離開了。
看著她迅速消失在人群裡,我提著手裡的外送,一時間竟然說不出什麼悲喜。
不錯,二十年不見了,曾經生命中最親密的人,突然以這種形式相見,讓我很有點啼笑皆非的感覺。
儘管分開了,我現在也有了幸福的家庭,打心底裡對現在的妻子沒有任何背叛的念頭,但無論如何,我都絕對不願意看到,自己曾經的戀人,一個將近五十的女士,竟然還需要送外送。
提著外送在門口徘徊了一陣,最後還是晃了晃頭,雖然剛才的見面確實讓我內心受到巨大的衝擊,但對我們這個年齡的人來說,還有什麼不能接受的了呢?
回到家裡,大舅哥問我為啥去了這麼久,我便隨口說了一句說:想不到啊,送外送的竟然是個女人,甚至還是熟人。
這原本也是很正常的回答,但一旁的女兒倒是來興趣了,沒大沒小地問道,老爸遇到初戀情人了?
我忍不住伸出手在她頭上敲了一下。不得不說,現在的孩子真的很令人無語,她們的思維似乎天馬行空,卻又剛好能敏銳地捕捉到一些你認為她們不可能知道的信息。
見我只是敲了她一下卻又不說話,女兒便更加囂張了,捂著頭誇張地嚷起來:老媽快來看你老公,剛才見到初戀情人了,你一定要小心點啊。
這一下,全家人都聽到了,就連老岳母也在妻子的陪同下從屋裡走了出來,嘴裡嗔怪著女兒這麼大了還如此不懂事,卻又摟著她,還給她揉了揉頭,問她疼不疼。
妻子倒是沒有說話,只是笑吟吟地站在那裡看著我們。我用眼角餘光瞟了她一眼,幾十年夫妻了,一眼就能看出,她當然不會有什麼責怪,但明顯也是饒有興緻地在等我主動解釋一下。
我便拉著妻子的手坐在身旁,同時卻對岳母說,剛才見到的那個女人您也認識,就是蘇家灣的秀媚。
這個名字一說出口,岳母的臉上有那麼一刻凝了一下,隨即又馬上舒展起來,嘆了口氣說,那也是個可憐人,只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啊,家長裡短誰能說清楚呢……
我心裡原本沒有什麼,所以也就沒有什麼顧忌,見岳母說的這麼惋惜似的,便隨口問了句為啥這麼說呢?
岳母告訴我,秀媚前幾年離婚了,帶著兒子住在娘家,現在兒子上高中了,就陪著兒子住到了小鎮,一邊送外送一邊算是陪讀,日子過得挺難的。
妻子見我們說得有點凝重,反倒橫插一杠,裝模作樣地捏著我的耳朵嗔了一句,怎麼了,你還想著英雄救美么?幸好女兒發現而來端倪,要不然看我怎麼收拾你。
我哭笑不得,這母女倆在一起,完全不是我能輕易招架得住的。趕緊做出一副求饒樣,嘴裡說著皇後饒命,本王就是有一千個膽子,也不敢讓皇後大人蒙羞啊。
這話一出,女兒在旁笑得已經是花枝亂顫,就連老岳母也是忍俊不禁了。
事情就這麼糊弄過去了,一家人坐在一起,一盒麻辣雞爪很快就一掃而空,女兒更是大呼小叫著過癮,隨後便各自休息了。
我躺在床上卻總是睡不著,乾脆爬起來坐到陽台上抽了支煙,當煙霧升起的那一刻,很多很多遙遠的往事突然湧現在眼前……
2000年的時候,大學畢業的我去外地打工,在公司就認識了一個女孩,她就是秀媚。
秀媚和我在同一家公司上班,發現我們是一個鎮的老鄉,只是以前從來不認識,她在公司已經好幾年了,只是高中學歷的她,一直做著一份簡單的文員工作。
在一次老鄉聚會上見到她,她一眼就認出了我是公司的同事,隨後就慢慢熟悉,最後成了戀人。
說句老實話,那時候的我,很大程度上有一種心理上的孤獨,很需要一種溫柔來緩解心理的鬱悶,而秀媚就是在最恰當的時機走進了我的生活。
很多人都不看好我們的感情,說我們之間的差距太大難以持久。但我這人內心深處卻非常傳統,作為男子,倒不至於有什麼從一而終的固執,但總是希望,一段感情就能配陪自己走完一生。
我們戀愛期間,秀媚確實也表現得很溫柔,她或許也知道,這是我們在一起的底線吧。
很多老鄉在背後告訴我,說那個女孩子大手大腳,不知道持家,尤其是她父母,更是出了名的不好相處,不知道你怎麼會看上她的。
但戀愛中的男女,說什麼理智都是多餘枉費的。一年多後,我們就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那一年,我25歲,她和我同年。
既然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自然就得回老家見家長了。我作為公司的中層主管,總算請了半個月的假期,秀媚就只能辭職了。
不過,那時候的我們心裡,根本都不會顧慮這個問題,不就是找個工作,多麼容易的事情。
回到家後,我們直接就去了她家,也就是我們鎮上一個叫蘇家灣的村子,離我們村大概十來里路。
到了她家後,他父母倒也表現得很熱情,基本用上了我們當地接待毛腳女婿的禮遇。
畢竟,這一年多來,鄉親總會多少有點消息傳回家,秀媚自己也提前向父母介紹了我的情況,他們也知道,像我這樣的女婿,確實也是難找的。
在她家受到了禮遇,我心裡對這場婚事就更加放心了,帶著秀媚回到自己家裡和父母商量,說我們準備結婚了,也得到了她父母的允許。
雖然,我父母那時候已經有點旁敲側擊催我成家,但從來沒有過問過具體事情。第一次見到秀媚這個未來兒媳,確實顯得非常高興。
秀媚在我家住了三天才回去,約好第二天我帶上父母去她家正式提親,也準備了豐厚的禮物,如果雙方家長見面之後沒有異議,那就直接辦喜酒了。
第二天,我和父母特意請了台車把我們送到秀媚家裡,遠遠就看到她家門口掛了條很大的橫幅,反正就是農村結婚的那副布置吧,進門一看,她家也是人來人往,什麼大姑二姨三舅媽都來齊了。
我倒還沒有啥感覺,只是隱隱覺得這場景有點過了,我父母的臉色就有點不自在,輕聲地和我說,今天這架勢,可能我家的準備不是很充分啊。
在她家親戚的簇擁下,請我們一家三口有點局促不安地在堂屋坐下。一翻客氣之後,秀媚的父母就請我們坐到一起喝茶,嘴裡直接叫著親家,弄得我父母很是尷尬。
茶喝完了,秀媚的父母就親自說話,一開口就叫親家,還指著我說:我家女兒配你家兒子也算不賴吧,都要成家了,我們今天說說聘金的事吧。
我們完全沒有想到她家會這麼直接,但我還是很老實地問道,您認為要多少才合適呢?
秀媚的父親直接就伸出一根手指頭,嘴裡說著:我只有一兒一女,女兒長這麼大了嫁給你,你給60萬塊聘金就行了,我還得養兒子呢。
那年代60萬塊,對我們當地人來說都是一筆巨款。即使如我這樣的大學生,每個月薪水也就一萬出頭,不吃不喝就得四五年才能賺到聘金錢啊。
見我有點遲疑沒回答,一向溫柔的秀媚竟然在我身邊說話了,說我難道就連60萬都不值嗎?
我母親很有點愕然,倒不是因為60萬塊數字的問題,而是想不到秀媚一個女孩子會在這樣的場合冒出來說話。
當然,在場面上,我父母也不能直接討價還價,只是答應這麼多錢還得回去籌集一下才行,今天那就暫時不能敲定日子了。
回到家裡,我父母就一臉的沉重,一開始並沒有在我面前說什麼,但我隱隱也覺得,經過今天這一折騰,原本對秀媚的好印象就打了折扣了。
就連我自己心裡也很有點不自在,主要是在未來岳父說的話上,一開口就要60萬聘金,還直接明說這錢是自己要拿去養大兒子的,這怎麼也讓我有點不舒服的感覺。
正在我心裡在暗暗盤算六十萬塊聘金如何籌措時,秀媚又來了,拉著我就問,你得趕緊把錢送過去啊,就算不夠,你家那麼多有錢的親戚,隨便找幾個借借不就齊了嗎?
我故意問了一句,你知不知道這要去的聘金錢,就是你將來自己孩子的奶粉錢?
秀媚也楞了一下,似乎從來沒有想過這個問題,但很快就大聲回答了我,說自己只有一個弟弟,父母要點聘金錢照顧弟弟讀書成家,這也不算過分之類的話。
我有點生氣了,一來二去就不歡而散,秀媚也是氣沖沖地回家去了,甚至都沒有和我父母打個招呼。
秀媚走後的第二天,父母就拉著我明說了,說這場婚事我們不結了,你還是另外再找一個合適的吧,秀媚和你不合適。
在我的記憶裡,這麼些年來,父親從來沒有如此慎重、如此武斷地幫我拿過主意。心裡也更不願意自己兩年的感情付諸東流,便和父母說起了軟話,試圖說服他們不要這麼決絕。
最後,母親直接說出了三個不合適,一是親家身上,秀媚的父母肯定是不好相處的人,原本只是兩家父母見個面敲定一下日子,他卻一聲不吭把所有的親戚都請來了,很有點以勢壓人的味道。
第二,秀媚這個女孩子太蠻橫,以前你說她多麼多麼溫柔,通過這一次的表現,一個大閨女在那種場合下直接說出那番話來,結婚之後,姑且不說我們做公婆的會是什麼待遇,就是你這個丈夫,不也得忍氣吞聲嗎?
最後,父母也說除了心中的顧忌,說昨天秀媚再來我家,竟然沒有和我們打個招呼,來去自如一點也不懂禮數,這樣的女孩子,肯定無法和我們大家族和睦相處,長痛不如短痛,還是早點散了吧。
在父母的極力反對下,不管我怎麼抗爭都無濟於事,父母沒收了我的手機,後來甚至陪著我搬到都市,完全有一種「押送」的感覺。臨走前,父母也只是請人去秀媚家傳了個話,說我們兩人不合適,這婚事就算了吧。
那之後的一些年裡,我和父母的關係雖然談不上如同水火,卻也是經常故意反著來。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心裡的激動也總會平復,直到30歲才和現在的妻子結婚。出乎意料的是,父母竟然再也沒有在我的婚事上說過半個字。
一轉眼過去了二十年,想不到重逢已是年近半百了,而秀媚的生活現狀,確實是我意想不到的。也才更加明白,父母當年為什麼要那麼強行拆散我們,主要原因肯定不是在那60萬聘金的多少上,更多還是因為,聘金的用途,以及秀媚表現出來的那種潑辣吧。
當然,時過境遷,這時候再去說誰對誰錯已經沒有任何意義。只是總希望能給年輕人一個提示,父母對於兒女的婚姻,肯定是最為關注的。在你很難接受的、一些看似蠻橫不講理的背後,真的隱藏著太多的天下父母心啊。
來源:tout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