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歸仁命案重審!當年嫌犯「蹲冤獄18年」法院改判無罪 「獲賠2391萬元」律師不滿:還可以更高

  • 2021-08-31 15:04

在2000年時,台灣發生了震驚社會的「台南歸仁命案」,當年18歲的陳姓女子遭到性侵後被以利刃奪命,而意外目擊的68歲姓老農也被滅口,兇殘的案件震驚當時社會。事後警方也逮捕到了嫌疑人「郭俊偉」和「謝志宏」,兩人均在2011年被判處最高刑罰。

圖片來源:網路、東森新聞

不過根據《TVBS》報導,原以為結案的台南歸仁命案在2019年3月,台南高院釐清疑點和新證據之後,相信謝志宏無罪的可能性很高,最終於2020年5月重新裁定,撤銷謝志宏的原判決同時停止羈押,全案仍可上訴。不過最後檢方沒有在提出告訴,因此在2020年6月11日正式宣告謝志宏無罪定讞!

圖片來源:中國時報

而枉受冤獄6834天、約18年多的謝志宏,聲請了最高額度的刑事補償,一天以5000元新台幣計算共求償3417萬元,不過台南高院在審理時認為,謝志宏和辯護人在當年對於證據調查也有疏忽之處,其中也包括沒有拿出筆錄前的「行蹤交代稿」,最後決定以每日3500元的金額做出賠償,總計2391萬9千元。

圖片來源:鏡週刊、中時新聞網

而謝志宏的律師團對 於結果並不滿意,持續聲請覆審,而司法院補償庭再審認為,原本提到謝志宏沒有將否認犯行的「行蹤交代稿」交給檢方,不過當時他已經遭到羈押本來就無法自行蒐集有利的證據提交,不能將此怪罪到他的身上。最後補償庭決定「撤銷」賠償金每日不能超過3500元的裁定,未來有可能可以申請到超過2391萬的賠償金。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

被誤關了18年...老實說這個已經不是金錢能夠彌補的了...大家支持他繼續爭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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