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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僱不合法!男子20年「請假808天」遭公司解僱 一氣之下「索賠366萬工資」法官判:勝訴


近日一名女員工告訴記者,她剛懷孕就被解僱了。採訪中,這位負責人回應稱,她剛生完孩子,又懷孕了。一開始,記者很困惑,辭退孕婦還這麼理直氣壯?但是隨著負責人慢慢的交談,才發現事情可能沒那麼簡單。


公司負責人:「她第一個孩子才順產4個月,我們工作量大,她又懷孕怕出問題,再者公司不了解,女子到底是故意預謀還是意外懷孕。」很難說這是有意還是無意。但從母親的角度來看,她知道至少半年後才能要第二個孩子。一定是意外懷孕了。如果是故意的,只能說這種行為是「可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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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負責人的話並非完全沒有道理。大多數醫生都會建議我們在半年內做好避孕措施,而剖宮產至少應該是兩年,女子這麼快懷孕確實有安全方面的顧慮。經過協調,培訓機構按照《勞動法》的規定,補償了陸女士一個月的工資,並額外支付了兩個月的工資,以示慰問和關愛。隨後雙方解除了勞動合同。


其實懷孕對於女性來說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短時間內因疏忽自己的身體導致懷孕是不安全的,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即不能安排工作,孕婦也不能承擔正常工作量,使雙方陷入困境,

而公司本質是一個營利機構,需要員工為公司創造價值,孕婦的工作值得尊重,但不要把不安全的懷孕當成謀福利的途徑,作為一個女性我們應該多多愛護自己的身體,對此你們有什麼看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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