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間房全分兒子!8旬老太太中風躺床「7兒女無人養老」 晚年蝸居地下室「絕望喊讓我走」

在賈福的堅持下,老二和老四只好重新輪流贍養母親,但這次輪流贍養的時間變成三個月,還牽扯到了方秀琴的兩個女兒。原來,方秀琴居住的村子要動遷了,她名下的那套房子、佔地面積很大,動遷後可拿到一筆可觀的補償款,兩個女兒就提出要分部分補償款。這讓老四賈小旺很不滿,他覺得兩個姊姊沒有分到父母的房產,就沒資格分動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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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個兄弟姐妹重新制定了新贍養方案:每人輪流贍養母親三個月,這時,小女兒賈清娥拒絕了,她說已結婚生子,和丈夫住在一起,沒條件也沒義務贍養母親,只要分到動遷款就行了。這讓方秀琴非常失望,覺得白養了這麼多孩子,開始懷疑自己的人生是否有意義?是否還有希望?


方秀琴的晚年生活...就這樣在輪流贍養中度過,每次輪到誰贍養母親,都會引起其他人的抱怨,他們覺得太費錢太麻煩,而且沒有任何回報,甚至指責對方不盡責、或存有私心,彼此的矛盾越來越深,最終導致了一場驚天動地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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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老四賈小旺向法院起訴了兩個姐姐和兩個哥哥,要求他們每月給母親支付2000元撫養費,賈小旺的理由是,他已經贍養了母親三個月,其他人都沒盡到自己的責任,不能再忍受這種不公平的待遇,要求法院判決其他人分擔贍養母親的義務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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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小旺的這一訴訟、引起了軒然大波,於是,在法院的調解下,五個兄弟姐妹又重新商量了一個贍養方案:每人輪流贍養母親兩個月,並且每人每月需支付500元撫養費,但老二賈清和小女兒賈清娥仍拒絕贍養母親,他們說自己已和母親斷絕關係,不再認她為母親,這讓方秀琴更加傷心,她絕望喊著想離開人世,早點結束這種痛苦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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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秀琴的案件、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很多人同情她的遭遇,並紛紛譴責方秀琴的不孝子女。法院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條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方秀琴的子女無論是否分到房產或動遷款,都不能影響他們對母親的贍養義務。


因此,法院最終判決如下:每人輪流贍養母親兩個月,並且每人每月支付500元撫養費,如果有人不履行或拖欠撫養費,就要承擔法律責任。最後法院建議方秀琴子女,改變自己的態度和觀念、真心地孝順母親,給她一個溫暖和幸福的晚年。


參考來源: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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