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助兒子女友268萬留學費!分手後「她翻臉想把錢討回來」 怒告上法院「最終判決出爐」

(圖為示意圖/Pinterest)


法院經過詳細審理後指出,在長達兩年多的資金往來期間,焦母與蘭芝之間並未明確提及借貸關係,不符合借款合同的成立條件。考量案件具體情況,法院最終判決蘭芝需返還焦母2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03萬)及相應利息,案件受理費用則由雙方各自承擔一半。

 

(圖為示意圖/Pinterest)



大家怎麼看呢...



來源:ctwant

Advertisements

回首頁

2/2

Advertisements

編輯精選推薦 More +